檢測程度 |
中級具有使用簡單英語進行日常生活溝通的能力。
※通過中級檢定者的英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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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 |
在日常生活中,能聽懂一般的會話;能大致聽懂公共場所廣播、氣象報告及廣告等。在工作時,能聽懂簡易的產品介紹與操作說明。能大致聽懂外籍人士的談話及詢問。 |
讀 |
在日常生活中,能閱讀短文、故事、私人信件、廣告、傳單、簡介及使用說明等。在工作時,能閱讀工作須知、公告、操作手冊、例行的文件、傳真、電報等。 |
寫 |
能寫簡單的書信、故事及心得等。對於熟悉且與個人經歷相關的主題,能以簡易的文字表達。 |
說 |
在日常生活中,能以簡易英語交談或描述一般事物,能介紹自己的生活作息、工作、家庭、經歷等,並可對一般話題陳述看法。在工作時,能進行簡單的答詢,並與外籍人士交談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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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一般行政、業務、技術、銷售人員、護理人員、旅館/飯店接待人員、總機人員、警政人員、旅遊從業人員等,宜具備中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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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對象 |
一般社會人士及國中(含)以上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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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項目及成績計算 |
※測驗項目
初試:聽力及閱讀測驗
複試:寫作及口說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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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 |
測驗項目 |
聽力 |
閱讀 |
總題數 |
45題 |
40題 |
總作答時間 |
約30分鐘 |
45分鐘 |
測驗內容 |
看圖辨義
問答
簡短對話 |
詞彙和結構
段落填空
閱讀理解 |
總測驗時間
(含試前、試後說明) |
兩項合計約2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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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 |
測驗項目 |
寫作 |
口說 |
總題數 |
2題 |
13~14題 |
總作答時間 |
40分鐘 |
約15分鐘 |
測驗內容 |
中譯英
英文作文 |
朗讀短文
回答問題
看圖敘述 |
總測驗時間
(含試前、試後說明) |
約1小時 |
約1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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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卷/評分程序、通過標準及資料使用
各項測驗閱卷/評分程序詳如下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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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之聽力及閱讀測驗為選擇題,採電腦閱卷,每份答案紙均閱卷二遍,如任一題目未作答或複選,則以電腦逕行第三、四閱。成績以量尺分數計分,滿分120分。考生的答對題數透過統計程序轉換為量尺分數,以維持歷次測驗成績的可比性。
-
複試之寫作及口說測驗採人工閱卷,每位考生的作答均由受過訓練的合格評分老師經初、複審程序進行評閱。評分係根據本測驗中級寫作/口說能力測驗分數說明,分為0~5級分,再轉換為百分制。
-
各項成績通過標準如下:
初試 |
聽力
閱讀 |
通過標準 |
兩項測驗成績總和達160分,且其中任一項成績不低於72分(註)。(自97年起生效,不溯及既往) |
滿分 |
120
120 |
複試 |
寫作
口說 |
通過標準 |
80
80 |
滿分 |
100
100 |
註:
1. 某甲考生聽力78分、閱讀82分,其總分為160分,且兩項成績皆高於72分,則已達初試通過標準,可報考該級數之複試。
2. 某乙考生聽力94分、閱讀70分,雖然其兩項成績總和達164分(已高於160分),但因閱讀低於72分,故未達初試通過標準,不得報考該級數之複試。
-
資料使用:考生報名之個人資料與作答資料之保存與使用,由本中心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供測驗行政、閱卷、成績計算、統計、評分老師訓練及研究用途使用;考生報考時即同意將作答資料之著作財產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予本中心,在不記名方式及不披露考生身分之原則下,作為後續分析或研究使用,本中心得轉授權予第三人供學術研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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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口說能力測驗分數說明 |
1. 寫作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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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譯英 (40%)
級分 |
分數 |
說明 |
5 |
40 |
翻譯能力佳
內容能充分表達題意;文段組織、連貫性甚佳,能充分掌握句型結構;用字遣詞、文法、拼字、標點及大小寫幾乎無誤。 |
4 |
32 |
翻譯能力可
內容適切表達題意;文段組織、連貫性及句型結構大致良好;用字遣詞、文法、拼字、標點及大小寫偶有錯誤,但不妨礙題意之表達。 |
3 |
24 |
翻譯能力有限
內容未能完全表達題意;文段組織鬆散,連貫性不足,未能完全掌握句型結構;用字遣詞及文法時有錯誤,妨礙題意之表達,拼字、標點及大小寫也有錯誤。 |
2 |
16 |
稍具翻譯能力
僅能局部表達原文題意;文段組織不良並缺乏連貫性,句型結構掌握欠佳,大多難以理解;用字遣詞、文法、拼字、標點及大小寫錯誤嚴重。 |
1 |
8 |
無翻譯能力
內容無法表達題意;句型結構掌握差,無法理解;用字遣詞、文法、拼字、標點及大小寫之錯誤多且嚴重。 |
0 |
0 |
未答/等同未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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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級分範例 ※ |
第二部分:英文作文 (60%)
級分 |
分數 |
說明 |
5 |
60 |
寫作能力佳
內容適切表達題目要求,清楚有條理;組織甚佳;能靈活運用字彙及句型;文法、拼字或標點符號偶有錯誤。 |
4 |
48 |
寫作能力可
內容符合題目要求,大致清楚;組織大致完整;能正確運用字彙及句型;文法、拼字或標點符號雖有錯誤,但不影響理解。 |
3 |
36 |
寫作能力有限
內容大致符合題目要求,但未完全達意;組織尚可;字彙及句型掌握不佳;文法、拼字、標點符號錯誤偏多,影響理解。 |
2 |
24 |
稍具寫作能力
內容局部符合題目要求,大多難以理解;組織不良;能運用的字彙及句型有限;文法、拼字、標點符號有許多錯誤。 |
1 |
12 |
無寫作能力
內容未能符合題目要求,無法理解;缺乏組織;能運用的字彙及句型非常有限;文法、拼字、標點符號有過多錯誤。 |
0 |
0 |
未答/等同未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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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級分範例 ※ |
計分說明:
「全民英檢」寫作能力測驗採人工閱卷,每位考生的作答均由二位評分人員分別經初、複審程序評定級分,所評之級分經平均後,再轉換為百分制報分。
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 (第一部分第一位評分人員評定之級分+第一部分第二位評分人員評定之級分)÷2 ×20分×40%】+【 (第二部分第一位評分人員評定之級分+第二部分第二位評分人員評定之級分)÷2 ×20分×60%】
假設某考生兩部分得分為:第一部分中譯英一位人員評為4級分、一位評分人員評為5級分,第二部分英文作文一位評分人員評分為4級分、一位人員評分為4級分,經平均後轉換為百分制為84分(【 (4級分+5級分)÷2 ×20分×40%】+【 (4級分+4級分)÷2 ×20分×60%】=36分+48分=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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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口說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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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分 |
分數 |
說明 |
5 |
100 |
發音清晰、正確,語調正確、自然;對應內容切題,表達流暢;語法、字彙使用自如,雖仍偶有錯誤,但無礙溝通。 |
4 |
80 |
發音大致清晰、正確,語調大致正確、自然;對應內容切題,語法、字彙之使用雖有錯誤,但無礙溝通。 |
3 |
60 |
發音、語調時有錯誤,因而影響聽者對其語意的瞭解。已能掌握基本句型結構,語法仍有錯誤;且因字彙、片語有限,阻礙表達。 |
2 |
40 |
發音、語調錯誤均多,朗讀時常因缺乏辨識能力而略過不讀;因語法、字彙常有錯誤,而無法進行有效的溝通。 |
1 |
20 |
發音、語調錯誤多且嚴重,又因語法錯誤甚多,認識之單字片語有限,無法清楚表達,幾乎無溝通能力。 |
0 |
0 |
未答/等同未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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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型簡介 |
一、聽力測驗
本測驗分三部分,全為四選一之選擇題,共45題,作答時間約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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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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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圖辨義;共15題,試題冊上有數幅圖畫,每一圖畫有1~3個描述該圖的題目,每題請聽光碟放音機播出題目以及四個英語敘述之後,選出與所看到的圖畫最相符的答案,每題只播出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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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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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共15題,每題請聽光碟放音機播出一英語問句或直述句之後,從試題冊上A、B、C、D四個回答或回應中,選出一個最適合者作答。每題只播出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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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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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短對話;共15題,每題請聽光碟放音機播出一段對話及一個相關的問題後,從試題冊上A、B、C、D四個選項中選出一個最適合者作答。每段對話及問題只播出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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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閱讀能力測驗
本測驗分三部分,全為四選一之選擇題,共40題,作答時間4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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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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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彙和結構;共15題,每題含一個空格。請由試題冊上的四個選項中選出最適合題意的字或詞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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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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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落填空;共10題,包括二個段落,每個段落各含5個空格。請由試題冊上四個選項中選出最適合題意的字或詞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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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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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理解;共15題,包括數篇短文,每篇短文後有2~4個相關問題。請由試題冊上四個選項中選出最適合者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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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寫作能力測驗
本測驗共有兩部分。第一部份為中譯英,第二部份為英文作文。測驗時間為40分鐘。 題目及說明皆印在試卷上,答案請寫在寫作能力測驗答案紙上。各部份採整體式評分(0~5級分),再轉換成百分制。評分重點包括內容、組織、文法結構、用字遣詞、標點符號、大小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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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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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譯英(40%)
請將下列的一段中文翻譯成通順、達意且前後連貫的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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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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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作文(60%)
請依下面所提供的文字提示寫一篇英文作文,長度約120字(8至12個句子)。作文可以是一個完整的段落,也可以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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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說明 |
四、口說能力測驗
本測驗分三部份,全程以錄音方式進行,共約15分鐘。作答說明除了印在試卷上,同時也經由耳機播出。作答說明一律為中文。採整體式評分(0~5級分),評分重點包括切題度、可解度、字彙與語法、發音、語調與流利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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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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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短文;請先利用1分鐘的時間閱讀下面2篇短文,閱讀時請不要發出聲音,然後在2分鐘內以正常的速度,清楚正確的讀出下面的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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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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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問題;共10題。題目已事先錄音,每題經由耳機播出二次,不印在試卷上。第1至5題,每題回答時間15秒;第6至10題,每題回答時間30秒。每題播出後,請立即回答。回答時,不一定要用完整的句子,但請在作答時間內儘量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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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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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圖敘述
下面有一張圖片及數個相關的問題,請先利用30秒的時間看圖及問題,再於1分半內完成作答。作答時,請直接回答,不需將題號及題目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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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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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測驗日期 |
※測驗日期 |
中級 |
次別 |
第一次 |
加場 |
第二次 |
初試 |
複試 |
初試 |
初試 |
複試 |
測驗日
(週六、日) |
103/1/25 |
103/3/29
103/3/30 |
103/4/27(日) ※ |
103/8/9 |
103/11/8
103/11/9 |
報名期間 |
102/11/19
|
102/11/27 |
10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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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18 |
103/2/18
|
103/2/26 |
103/6/3
|
103/6/11 |
103/8/27
|
103/9/4 |
寄發准考證 |
103/1/10 |
103/3/17 |
103/4/11 |
103/7/25 |
103/10/27 |
成績公佈 |
103/2/13 |
103/5/14 |
103/5/16 |
103/8/27 |
103/12/24 |
報名費 |
650元 |
兩項1200元
口說單項 710元
寫作單項 490元 |
650元 |
650元 |
兩項1200元
口說單項 710元
寫作單項 490元 |
|
註:一、
|
測驗依報考人數及試場容額安排於週六/日,分一至數天辦理。為公平原則,採電腦隨機安排,恕無法受理報考者指定測驗日期及場次,請預留所報考當次測驗之所有日期;如因代表學校或機構參加大型活動或大型測驗,無法配合預留2日以上之複試試程者,可下載複試日期調整申請書提請避開活動日期,並於申請截止日前將申請書與證明文件傳真或e-mail至本中心,逾時申請恕無法受理。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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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颱風、地震、洪水等天災,或因傳染病、罷工等重大事故致可能無法如期舉行測驗或需安排特別應考措施(如:量體溫、戴口罩等)時,將另行公布相關應變措施,測驗前請隨時注意「全民英檢網」;如測驗因故取消,請於原排測驗日後第1個工作日上「全民英檢網」或電詢GEPT專線(02)2369-7127查詢相關應變措施。恕無法逐一通知,敬請見諒。
|
三、
|
通過中級初試(聽力/閱讀測驗)者,始得報名中級複試(寫作/口說測驗)。經網路或語音查詢初試成績達通過標準,不須等到收到成績單即可報名該級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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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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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標示 ※ 辦理加場之中級初試日期,因與中高級初試測驗同日舉行,考區設於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彰化、嘉義、台南、高雄、宜蘭及花蓮10個地區,報考者填選考區時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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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考區
請填選志願測驗考區,本中心將儘量依填寫之意願安排,若所填選之考區因故無法安排,則將通知考生安排至鄰近縣市考區或退費。為測驗公平性考場由電腦隨機安排,恕無法依考生住家與考場遠近安排,亦無法受理指定測驗日期、場次或考場。考場之安排需視當次報名人數及協辦學校配合情形而定,無法事先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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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測驗考區:
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台東*、澎湖*、金門*、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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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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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金門及馬祖等離島考區,初、中級年度第1次測驗當週如遇天候或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如期辦理,將順延至該年度第2次(非加場場次)測驗舉行。如當次順延後仍因天候或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如期舉辦,本中心將主動辦理退費,不再延期。離島考生選擇至台灣本島應試者如因上述因素無法如期應試者,可辦理延期保留(1次為限)或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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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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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考區試場容額有限,若額滿時,則將通知考生安排至鄰近縣市考區或退費,原則上選擇桃園及新竹、宜蘭者將改至台北考區,選擇苗栗、彰化或南投者將改至台中考區,選擇屏東者將改至高雄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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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以上標有*者,4/27中級初試不設考區,報考者請勿選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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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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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 |
複試 |
報名費 |
650元 |
兩項1200元
口說單項 710元
寫作單項 490元 |
報名費7折優惠* |
455元 |
兩項 840元
口說單項 497元
寫作單項 343元 |
成績複查/作答重新評閱 |
每次100元 |
口說250元
寫作250元 |
加發成績單 |
每份100元 |
每份100元 |
申請初試通過證書 |
每份200元 |
--- |
加發合格證書 |
--- |
每份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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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滿65歲以上報考者(以報考的測驗日期計算),報名費7折優惠。低收入戶家庭人士報名費全免。 |